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
- 发布时间:2019-12-05 14: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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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金沙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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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至12月7日
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
谈起宪法的时候
我们总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
它似乎“高高在上”
因为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大法
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然鹅
宪法除了等同于我国其他法律之母外
还与我们每个公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宪法和我们究竟有什么关系?
当我们出生时
当我们一出生
便成为有独立人格权的“人”
这时起,我们就受到宪法保护了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当我们求学时
适龄接受教育踏进课堂
第一次学会国旗、国歌、国徽的那一刻
我们能感受到骄傲和自豪!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章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当我们成年后
我们迎来了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成年的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依从法律,父母可以不再供养我们的生活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当我们向往军旅
光荣的入伍仪式伴我们走进部队
应征入伍学校会保留学籍
当兵的心愿终于能实现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四十五条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当我们步入职场
在职场奋力打拼
也有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
劳动有危险?不许休假?就业歧视女性?
宪法面前统统不允许!
宪法这么说
▎总纲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五条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当我们追求艺术
想徜徉科教文艺的天地中
宪法鼓励我们去创造!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当我们结婚成家
我们可以自由选择结婚对象
开启幸福的婚姻生活
享受美妙的天伦之乐
宪法保护着我们的生活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当我们退休了
有了宪法的保障
不必担忧退休生活
宪法这么说
▎第二章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有了宪法的保护
我们每一个公民
才能拥有更美好的生活